(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备注“受疫情影响”为“是”)”报考,此类人员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获取的依规予以解聘)。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2年8月31日前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4.身心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健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