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申请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资料清单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制式房屋租赁合同
2、租金缴纳证明
租赁商品房
1、缴存地房管部门开具的无房产证明
提取额度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
租住商品房的,结合渭南行政区域房租的实际,每户年提取总额不超过8000元
公积金提取办理地点
1、临渭区管理部
渭南市临渭区车雷街69号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一楼行政服务大厅18—22号窗口
2、高新区管理部
渭南市临渭区车雷街69号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一楼行政服务大厅15—17号窗口
3、大荔县管理部
大荔县东大街40号农业银行三楼
4、白水县管理部
白水县城关镇仓颉路与水门路十字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12室
5、蒲城县管理部
蒲城县城南新区解放路南段蒲城县行政服务中心
6、富平县管理部
富平县车站大街90号中国工商银富平县支行四楼
7、合阳县管理部
合阳县凤凰西路中段行政审批大厅19号窗口
8、澄城县管理部
澄城县东久路106号澄城县建设银行三楼
9、华州区管理部
华州区渭华路商贸步行街2号华县建设银行二楼
10、华阴市管理部
华阴市贵妃路华阴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14—116号窗口
11、潼关县管理部
潼关县中心街中段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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