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渭南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2、缴存人在申请贷款前,应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并在申请贷款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具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信用,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4)提供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并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6)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个人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士官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借款人婚姻证明及其复印件;
3、购房预付款凭证及其复印件;
4、合法的购(建)房合同原件;
5、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查询授权书;
6、借款人及配偶的月收入证明。
二、购房资料
1、在建期房:在建期房楼盘已在我中心备案登记。
2、现房:房产证(发证日期在12个月内)。
3、二手房:房产证(发证日期在12个月内);契税完税单;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机关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
三、担保资料
1、抵押:以现房房产作抵押的,提供《房屋他向权利证书》;以所购期房房产作抵押的,提供《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并附加房屋建造单位阶段性保证担保。
2、质押:提供国债券种及金额,银行存单及金额等。
3、保证:提供保证人《住房公积金联保承诺书》及保证人身份证。
1、申请受理:申请人持填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资料》和原件,到购(建)房屋所在地的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的县(市、区)管理部(办事处)咨询办理申请。
2、贷款审查: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查,10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给予贷款的意见。
3、签订贷款合同: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经审贷会审批同意的申请人开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通知》,申请人到委托银行办理借款合同手续。
4、贷款发放:受委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贷款资金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建)房屋价格(或抵押物价值)的80%,最多不超过50万元。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延长至退休后5年,最长不超过30年。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5年以下的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
月还款额:在保证借款人家庭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渭南市公积金贷款偿还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