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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与补缴政策

发布时间:2023-08-31 04:21: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渭南公积金汇缴,渭南公积金补缴,渭南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与补缴政策

内容简介

(一)住房公积金的汇缴1、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时,单位缴存人数和缴存基数没有变化时,下载、填写“渭南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若缴交人数、缴存基数有变动时,应同时填写“渭南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2、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书”时,

(一)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1、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时,单位缴存人数和缴存基数没有变化时,下载、填写“渭南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若缴交人数、缴存基数有变动时,应同时填写“渭南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

2、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书”时,应注意当月人数、金额变化与上月人数、金额的关系,即上月缴存人数+本月增加人数—本月减少人数=本月缴存人数;上月缴存金额+本月增加缴存金额—本月减少缴存金额=本月缴存金额。

(二)住房公积金的补缴

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分为单位补缴和个人补缴两种情况。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应采用送缴方式。

1、单位补缴

单位因故漏缴住房公积金时,需逐月办理单位补缴。其操作程序与月缴交一样处理:即逐月填写“渭南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的有关项目,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辖区所属管理部办理单位补缴手续。

2、个人补缴

单位发生如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

(1)新增加职工或调入职工未按时缴交住房公积金;

(2)故因漏缴或错提住房公积金;

(3)其他原因。

单位办理个人补缴时,应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的有关项目办理补缴手续。